苏建规字〔2020〕2号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住宅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9号,国家住建部令第43号修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建办市〔2018〕81号)工作标准,我厅制订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经今年12月30日厅常务会决议根据,现予下发,自今年1月28日起实施。
江苏住房和城乡建厅
今年1月13日
省住房城乡建厅有关搞好建设工程合同书
信息因素归集提升建筑市场事中过后监管的通告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住宅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9号,国家住建部令第43号修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建办市〔2018〕81号)工作标准,现就撤销勘测合同书、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下列通称“建设工程合同书”)办理备案后,提升建筑市场事中过后监管,创建建筑项目信息归集体制,健全公司销售业绩转化成体制等相关工作通知以下。
一、执行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因素归集
(一)执行合同信息因素归集管理方法。为提升建设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方法,推动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共享资源运用,对省内行政区域内各种在建、改造、改建的建筑物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合同信息因素归集管理方法。
(二)创建统一的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库。应用我省统一的“江苏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系统软件”(下称“合同书归集系统软件”),创建统一项目编码(新项目编码)且有机化学关系的勘测、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联合工程施工、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因素数据库查询,产生与有关建设工程新项目监管系统软件的核对体制,并将有关合同信息提交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平台。市、县(市、区)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是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的行为主体,另外承担建设工程合同信息的监管。
勘测公司、设计方案公司、建筑企业、工程监理公司及其担负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流程的公司(下称“有关公司”),依据同意标准,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在“合同书归集系统软件”中入录合同书有关信息,相互配合归集行为主体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工作中。
(三)归集的合同类型。包含:勘测合同书、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联合工程施工合同、整个过程工程项目咨询合同、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书及工程施工技术专业承包协议和技术专业分包合同。
(四)归集的合同信息因素。包含:项目编码(新项目编码)、合同类型、合同书被告方名字、工程项目名字、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项目內容、开完工时间、承诺施工期、自有资金、国有制资产注资占比、合同金额、工程规模、关键性能指标、工程进度款付款方案、项目经理和关键项目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信息等(详见附件3-7“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表”);依规理应招标会的工程项目还包含中标通知信息。
(五)归集方法。合同信息因素归集推行“不见面”线上归集(信息保密工程项目以外),有关公司在“合同书归集系统软件”中填好真正、精确、合理合法的合同信息因素(详见附件1“江苏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步骤”),递交保证书(详见附件2“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保证书”)。
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信息由工程施工或设计方案公司入录;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信息由整个过程工程项目执行公司入录;联合工程施工合同信息由联合带头公司入录;工程分包合同信息由担负工程分包每日任务的公司挑选已归集的总包合同编号后开展入录。
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存有以下情况的,系统软件将提醒没法入录合同信息:被限定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工程公司和项目经理;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有其他在建项目(但同一项目立项工程项目邻近按段分包或分期付款工程施工的且工程等级不超过其从业范畴的以外);被发觉早已招标(新建)建设工程但未做相对合同信息入录的建筑企业项目经理。
归集的合同信息与有关建筑项目监管系统软件核对后,消息推送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平台。归集的建设工程合同信息与相关监管系统软件共享资源。
(六)归集結果告之。合同信息(含工程分包合同信息)入录后,“合同书归集系统软件”将根据短消息方法,通告合同信息递交人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另外将此类信息消息推送给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质监、安全性监管等有关监管系统软件。
二、提升事中过后监管
(七)提升监管工作中的目的性。全国各地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要充分利用归集的我省合同信息数据信息,加强事中过后监管,关键提升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提升相关性分析,核对归集的合同信息与投标书、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达标书、施工工地的一致性,查验产品质量规范落实情况及项目经理的履职情况等,提升监管工作中的目的性和实效性。
(八)加强当场项目经理的履行职责监管。全国各地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理应增加对合同书履行合同全过程中违反规定违规操作的依法查处幅度。合同书承诺的工程项目內容没完成前,产生2次及之上变动当场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相关公司和工作人员,系统软件作出预警信息标志,做为关键追踪监管目标,新项目所在城市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要开展提醒谈话,查清客观事实后,确属无正当性理由进行变更的,做为失信黑名单个人行为给予纪录,并执行失信黑名单联合执法。
(九)创建失信黑名单纪录转化成体制。相关企业违反服务承诺或是虚报服务承诺递交的合同信息被发觉与当场状况不一致的,承担合同书监督管理的单位将查验結果入录系统软件,系统软件将对归集的相对合同信息给予标识。另外,做为公司欠佳个人信用计入省、市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十)增加合同书履行合同信息公布幅度。系统软件归集的合同信息将积极向社会发展公布,全国各地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要以建设工程信息公布、数据信息对外开放为着力点,灵活运用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建设工程合同书(包含分包合同)信息因素、合同书履约情况、建设项目监管状况、项目经理信息变动状况和当场履职情况、相关公司和项目经理的失信黑名单纪录等,提升建设工程企业建设主题活动的清晰度,便捷社会发展社会公众。
三、创建公司(本人)销售业绩转化成体制
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公司销售业绩和个人业绩务必进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平台,即可做为合理销售业绩评定”的工作标准,归集的合同信息根据有关监管系统验证后,省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将做为工程项目销售业绩作常态公示公告。合同信息入录后产生信息变动、合同终止的,有关公司需立即登陆“合同书归集系统软件”开展有关实际操作,便于合理评定公司销售业绩、项目经理销售业绩。
(十一)勘测、设计方案公司(本人)销售业绩。归集的勘测、设计方案合同信息根据相对的施工图设计等系统软件配对认证后,将消息推送到省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司(本人)销售业绩库,另外上传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平台。
(十二)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公司(本人)销售业绩。归集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合同信息根据相对的施工许可等系统软件配对认证后,将消息推送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平台;在省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递交了工程竣工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分包工程项目递交分部分项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纪录)或是申请办理了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办理备案且与相对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合同信息配对后,将消息推送到省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司(本人)销售业绩库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平台。
(十三)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本人)销售业绩。勘测、设计方案、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公司公司入录的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信息,根据施工图设计、公开招标等系统软件配对认证后,将上传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服务平台,并消息推送到省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司(本人)销售业绩库。
四、推动合同信息的共享资源运用
(十四)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共享资源。归集的各种合同信息将立即消息推送到各市区工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实守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及有关建设工程智能管理系统,产生与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实名管理方法、质监、安全性监管等阶段的共享资源核对体制。施工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审核事宜时,能够 从“合同书归集系统软件”共享资源早已归集的合同信息,降低多余的反复递交,提升工作效率。
(十五)领域统计分析信息共享资源。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要健全领域信息统计分析体制,充分利用“合同书归集系统软件”所归集的信息开展领域统计分析和剖析,压实统计分析基本,提升与建筑行业统计系统的关系核对剖析,提升建筑市场发展趋势绿色生态的科学研究,关键推动执行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层面的统计分析和剖析,服务项目建设工程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趋势,为各个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开展销售市场正确引导、现行政策管理决策给出的数据确保。
各个基本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要将监管重心点从业前审核转为事中过后监管,自主创新监管方法,创建以单位监管、社会监督、个人信用管束、领域自我约束为具体内容的工程建筑市场监管管理体系,促进合同信息在监管和服务项目全过程中的运用,催促建设工程公司进一步合同履行承诺的各类责任、担负相对义务,加强从业者的个人行为监管,增加对失信黑名单公司和工作人员的惩罚幅度,促进建筑市场身心健康井然有序发展趋势。
本通告自今年1月28日起实行。原江苏工程施工合同登记备案、江苏工程监理领域智能管理系统、江苏勘察领域智能管理系统有关合同备案的作用另外关掉。
配件:1.江苏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步骤
2.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保证书
3.工程项目勘察合同信息因素表
4.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因素表
5.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合同信息因素表
6.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信息因素表
7.整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信息因素表
(配件详细PDF版政府报告)
政府报告PDF版访问 、免费下载:省住房城乡建厅有关搞好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因素归集提升建筑市场事中过后监管的通告(苏建规字〔202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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