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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肺炎疫情彻底付不起房租怎麼辦?最高人民法院:可终止合同
發佈時間:2020-05-20 07:52:56
18日,國新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針對因为肺炎疫情而无法開展經營、面臨較大繳納房租压力的餐飲等聯絡行業存有房租糾紛的问題,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表明,在解決这个问題的时侯,基础掌握兩點: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对策屬於不可抗拒,要貫徹落實國万家当地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惠企政策。基於這兩點第一,一般狀況下不援助消除租賃合同书的請求。第二,一般狀況下,援助變更合同书的請求。還有一種狀況,雖然受肺炎疫情影响,應當對他進行考虑,但是他已經彻底確定不太可能再交得起房租了,合同书不太可能再执行了,再延續多長时間也不太可能交租金,這種狀況應當允許雙方當事人都明确提出终止合同的請求,人民法院應當援助。
來源: 北京市晚報 | 创作者:辛文 | 責編:俞舒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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