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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0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建议的提案)

于爱荣委员会:

您明确提出的有关提升国有制建设用地所有权出让采购管理的提议提议收悉,现融合省发展趋势和改革创新联合会、省住房和城乡建厅会办建议回应以下:

国有制建设用地所有权出让合同书是提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土地依规合规管理综合利用,完成土地資源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方式和方式。近年来,我厅用心依照中央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维护資源、节约聚合、维护保养利益、创新发展工作中总规定,大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双提高”行動,进一步标准国有制建设用地所有权出让个人行为,提升土地资源分配,推动我省土地销售市场基本建设。

一、有关创建健全项目建设用地规范,执行严苛的用地规范操纵的提议。

严格遵守土地应用规范,是贯彻落实土地供货现行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土地运用方法和社会经济发展方法变化的合理对策,是全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组织建设、完善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的本质规定,是严苛标准建设用地管理方法、提升土地利用率的关键方式。我国历年来十分重视土地应用规范的基本建设和健全工作中,在全国性首先进行了建设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研究制订和实践活动运用,自二零零三年至今依次制订(修定)并公布执行了四版次建设用地指标值。依据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局势和土地管理方面必须,现阶段我厅已经进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年版》制定工作中,进一步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并对行业类别开展填补优化,提升用地预算定额规范,为我国建设用地审核、供货和供后管控出示关键现行政策根据。

为推进土地应用体制改革,标准工业级招标会竞拍挂牌上市出让个人行为,2012年省委政策研究室下发的《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苏政办发〔2007〕16号)第五条要求,市、县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单位会与项目投资、整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定编实际工业生产用地地快的出让计划方案。出让计划方案內容包含产业链国家产业政策、设计规划标准、生态环境保护规定、项目建设用地经营规模、投资强度、出让期限、动工完工限期、出让成本价等土地应用标准。2017年8月31日,省委政策研究室下发的《关于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6〕93),明确规定全国各地联系实际健全工业生产用地合同书管束內容,除符合我国和省招拍挂出让工业生产用地的有关要求,应将亩均投资强度、年产值、缴税额度等列入供地合同书。并规定全国各地创建工业生产新项目准入条件、生产效率业绩考核等综合性评定考核机制,在产业类型、投资总额、税款产出率、資源耗费、技术革新等层面对工业生产新项目开展综合性评定。经综合性评定合乎准入条件规范能够供地的,依据新项目详细情况明确提出限制性土地应用标准,并在有偿服务应用合同书中给予确立。

建设厅明确提出用地整体规划与管理方法是城乡建设规划基本建设的关键工作职责之一。《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制订和执行城乡建设规划应坚持不懈以民为本,遵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聚合发展趋势的标准,融洽城镇空间规划,推动能資源节约和开发利用;在国有制土地所有权出让前,大城市、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机构理应根据分区规划总体规划、建造性总体规划明确拟出让地快的规划条件,做为国有制土地所有权出让合同书的构成部分。建设厅在日常事务中照此具体指导全国各地整体规划主管机构,确立各种用地的空间规划与节约聚合规定,并贯彻落实到城乡建设规划中,为国有制土地所有权出让合同书的拟订出示有效充足的根据。國家和省城乡建设规划管理职责调节后,我厅将依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土地出让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方面,全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严格遵守建设用地准入条件规范、土地应用规范和供地现行政策,标准建设用地的供货办理手续,为社会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出示确保支撑点。

二、有关完善土地出让履行合同监管协作相互配合体制的提议

为推动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合理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准,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综合利用全线管控,自2007年起我国借助江苏建设用地全程跟踪智能管理系统,逐渐创建和健全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全线管控规章制度,完成了建设用地准许、供货、综合利用的全线监管。以供地现行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土地出让合同书的履行合同个人行为为重中之重,根据信息公开、预警信息提醒、开完工申请、当场巡视、工程验收、创建用地征信系统等方式,合理防止和严厉查处闲置不用土地,完成对建设用地批后综合利用的全线管控。在土地供货业务流程运行、综合利用全线管控、土地供货数据统计分析和销售市场管控管理决策支撑点等层面充分发挥了关键功效。

近些年,我厅进一步健全系统功能,灵活运用当代信息科技,加强发觉方式和管理机制,根据土地行业动态检测管控系统软件和智能化管控系统软件紧密结合,提升土地出让合同书履行合同管控,对出让合同书中的地快总面积、座标、出让合同款等信息内容在系统软件中全自动与公示、交易量公示公告內容关联,扩张合同书公布內容,充分运用社会发展的监管功效。土地出让合同书中对承诺的固资投资率、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建筑间距、绿化率等指标值的管控涉及到改办、经信、整体规划、住建、环境保护等好几个工作部门,发改委和建设厅在会办建议中明确提出,将融合本身职责和具体,具体指导和规定全国各地紧密配合搞好有关工作中。下一步,我厅将催促全国各地国土资源厅门要积极地与有关部门开展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控协作体制,依照“谁明确提出、谁承担、谁管控”的标准,使出让合同书履约情况获得合理执行管控。

三、有关进一步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性文字的提议

17年9月15日,省委法制办向省委呈送了《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条款相关情况调研的报告》(苏府法〔2017〕95号),吴政隆省委书记、陈震宁广东省副省长、王江广东省副省长各自作了有关批复。17年十月,我厅依据原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下发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苏土地资传发〔2017〕35号),关键对我省范畴内2014年一月一日至今全部已出让住房用地的出让合同书实行状况给予查验。依照省委领导干部对省委法纪《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条款相关情况调研的报告》(苏府法〔2017〕95号)的批复,我厅融合进行住房用地出让合同书实行状况查验,规定全国各地对于当今国有制建设用地所有权出让合同文本,在合同书实行和批后管控中可执行性层面明确提出意见与建议。我厅在整理归纳我省查验状况和全国各地有关意见和建议后,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提出合乎我国具体、有利于实际操作和管控的修改建议提议,并汇报原国土资源厅。

最近,省委法制办拟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工业用地项目监管协议》,现阶段正征询全国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建议,我厅经科学研究,明确提出了相关修改建议,一是因现行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原国土资源厅和國家国家工商局于2008年协同制订下达的文件格式文字,若想对其条文內容改动,须由國家有关部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科学研究决策,提议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改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二是对在其中相关内容明确提出了改动提议。

原国土资源厅在17年对招拍挂出让标准开展了修定健全,出让合同书做为招拍挂标准的配套设施文档之一相对也将给予改动健全。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自然资源部报告连接,立即跟踪相关进展情况状况。

四、有关赶紧健全土地节约聚合运用法律制度的提议

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十分突显,当今又处在现代化、城镇化建设后半期的关键发展趋势环节,另外遭遇着区域发展差别很大、发展趋势室内空间管束增加、产业布局急需转型发展等多种工作压力,发展趋势中不平衡、不融洽、不能不断的难题依然存有,国土开发抗压强度较高,土地承重工作压力很大,农用地储备资源匮乏。

为贯彻落实最严苛的耕地保护规章制度和最严苛的节约集约用地规章制度,加强国土规划节约聚合运用,全方位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准和产出率经济效益,依据《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厅令第61号)等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就在前几天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六号),建议中明确指出在我省全方位进行节约聚合“双提高”行動(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准和产出率经济效益),全力以赴执行“室内空间提升、五量调整、综合性治理”节约集约用地三大发展战略,推动苏州市、南通市和淮安市的“三优三保行動、区港综合和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应用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实施意见,经省委准许并报原国土规划办理备案。同一年10月14日,省委政策研究室分享我厅《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告(苏政办发〔2014〕83号),将节约集约用地关键指标值列入我省及全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及依规用地状况列入市、县(市、区)党建领导成员和领导人员综合性考核制度管理体系。

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六号)精神实质,推动城区土地高效率运用,进一步增加低效能用地再开发设计和闲置不用土地处理幅度,2017年3月24日,省委政策研究室下发了《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2017年6月16日,我厅会与发改委、省经信委颁布了《关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土地资发〔2016〕181号),进一步标准我国推动低效能产业链用地再开发设计工作中,规定全国各地推行低效能产业链用地再开发设计进展情况状况周刊规章制度,对工作中推动状况给予跟踪监察,并对工作中不到位的地域给予通告。17年5月18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提效工程的意见》(苏土地资发〔2017〕177号),规定全国各地根据严把新建项目用地准入关、执行城区低效能用地综合利用、消化吸收运用批而未供土地和推动闲置不用土地处理等方式,综合性强化措施,完成城镇土地高效率运用。另外溶解下发城区低效能用地再开发设计和消化吸收批而未供土地目标任务,2017–今年我省进行城区低效能用地再开发设计50平方公里,消化吸收运用批而未供土地40平方公里,并对全国各地城区低效能用地再开发设计及消化吸收批而未供土地进行状况推行半年度通告和年终考核规章制度。

下一步,我厅将依照國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层次执行“双提高”行動,合理推动国土规划产业结构升级性改革创新、以土地运用方法变化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法变化出示现行政策规章制度支撑点,在 “两聚一高”、基本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省中合高质量发展中再次搞好服务项目支撑点。

感谢你们对大家工作中的关注、适用,恳求您对大家的工作中明确提出珍贵意见与建议。

 

                            江苏国土资源厅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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