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务必选用书面通知签订吗?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一般包含什么条文?我们一起看一看《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法”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解析吧!
有关阅读文章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347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什么方法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346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什么实际规定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345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何要层次设立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344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什么公民基本权利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十一章(第330条-第343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十章(第323条-第329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九章(第311条-第322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八章(第297条-第310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七章(第288条-第296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六章(第271条-第287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五章(第246条-第270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四章(第240条-第245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三章(第233条-第239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二章(第209条-第232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二编第一章(第205条-第208条)
民法典·条文解析第一编(第1条-第204条)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