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布的內容真正、精确、详细,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特大忽略。
一、合同书签定概述
浙江大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与某顾客签署的型号商品订购合同(下称“合同书”),合同金额为5,940万余元rmb。
二、交易对手方详细介绍
1.因合同书一部分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公司依据军工业对外开放信息公布有关要求,免除公布市场销售目标的实际信息。
2.顾客与公司不会有一切关联方交易。
3.履约能力剖析:顾客具备优良的个人信用,账款一般为专款,具有履约能力。
三、合同书的具体内容
顾客一
1.合同书标底:某型号武器装备红外热像仪
2.合同金额:5,940万余元rmb
3.合同生效标准和時间:合同书经彼此签名、盖上企业合同专用章或公司章,并报上级领导主管机构确定盖公章后起效。
4.合同的效力限期:合同书的具体时间依照合同书承诺来实行。
5.别的:合同文本中对此生产制造进展和交货時间、品质保证、质监和检测工程验收、技术咨询、交货地址、运输工具及运输费、合同违约责任付款方式以及他承诺事宜等条文做出了确立的要求。
四、对发售公司的危害
1.此次签订合同总额为5,940万余元rmb,占公司2019年度经财务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1.20%,将对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造成积极主动危害。
2. 2021年公司型号商品生产制造每日任务持续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借助关键集成ic研制开发工作能力为各军兵种出示自主可控的红外线武器装备,早期有关研制开发每日任务按期进到批产环节,使公司型号商品收益完成不断持续增长。另外,公司不断增加科学研究资金投入,武器装备科研开发的贮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观出示了强有力确保。
3.公司将搞好有关每日任务排产方案,以确保原来型号商品及增加型号商品的按期交货。
4.合同规定不容易对公司业务流程的自觉性造成危害,公司关键业务流程不容易因执行合
同而对买卖另一方产生依靠。
五、风险
公司在合同规定实行全过程中在政策法规现行政策、履约能力、技术性、生产能力、销售市场等层面基础不会有可变性和风险性。
六、备查簿文档
有关合同书文档。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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