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手机客户端海口市3月3日信息(南海网新闻记者陈望 报道员马惠峰)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章及采购管理,提高依规管理决策和决策水准,推动依法执政和法治政府基本建设,3月3日,新闻记者从海南供水公司厅获知,前不久,省供水公司厅制订颁布《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下称《制度》),对省供水公司厅行政规章及合同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做出实际标准。
    《制度》从合法性审查的应用领域、责任分工、核查程序流程、核查方法、核查內容、核查期限、审核意见等层面明确提出了实际规定。《制度》明文规定,以省供水公司厅或厅直属机构为名制订的行政规章、签署的关键合同书,理应历经厅法纪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厅法纪组织接到合法性审查审批单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核查并明确提出审核意见,重特大繁杂的文档或合同书,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没经合法性审查或是经核查不合理合法的行政规章及合同书,不可报请厅党组会或厅务大会决议,不可签定、公布。
    《制度》的制订颁布,是省供水公司厅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特大措施,基础产生了省供水公司厅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为行为主体的重特大管理决策标准管理体系,终将进一步促进海南供水公司工作中规范性、法制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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