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佳都新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签署广州轨道交通BT项目合同的公示)
本企业股东会及全体人员执行董事确保本公示內容不会有一切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特大忽略,并对其內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最近,企业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新科佳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科佳都”)与深圳地铁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就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一期、十四号线知识城主线全自动售验票系统软件、治安监控通信系统视频监控分系统、专用型通讯系统视频监控分系统BT新项目的机器设备和服务项目签署9份供货合同。累计额度387,139,706.82 元。详细情况以下:
一、合同书签定概述
1、签定多方
买家:深圳地铁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卖家:广州市新科佳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风险管理组织 :我国自动化科技企业集团第五十四研究室
2、基本建设內容: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主线工程项目全自动售验票系统软件(含视频监控系统)购置及相关服务BT新项目II包,实际包含:
(1)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主线工程项目全自动售验票系统软件的机器设备及手机软件、单程票、储值票、技术文档、附设机器设备、任意配件、专用型检测仪表设备、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咨询;
(2)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主线工程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含专用型视频监管分系统和社会治安视频监管分系统)的机器设备、技术文档、附设机器设备、任意配件、专用型检测仪表设备、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咨询。
3、认购(支付方式):买家选用提早认购的方法付款合同书账款,本新项目不测算贷款利息。
4、签合同额度:累计387,139,706.82 元
5、合同书开发周期:各合同书履行期关键集中化在2017年至2018,201811月启用经营(一部分路线17年11月启用经营),具体实行依据市政管理方案及其工程项目具体进展开展调节。
二、履行合同对企业的危害
企业本次签合同额度累计387,139,706.82 元,占企业二零一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4.51%,占企业二零一五年度智能化系统轨道交通业务流程主营业务收入的100.35%。此次合同签订,意味着企业在轨道交通行业智能化机器设备BT总承包方式上获得了战略提升,对企业2017年度及事后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有积极主动危害。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2日
文中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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