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沒有创建劳务关系吗
依据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要求,劳务关系自用人单位劳动力之日起创建。假如用人单位招收劳动者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只需能提供薪水支付凭证、交纳社会保险金的纪录、用人单位派发的工作牌和服务项目证、劳动者填好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及其考勤表等,就可以证实彼此劳务关系早已存有。只需劳动者能证实劳务关系的存有,即便 沒有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一样能够向企业索取劳务报酬。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假如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进到企业一个月至一年这一段期内,能够规定企业每月付款其二倍的薪水。
2、什么状况下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要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承诺无明确停止時间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明确提出或是愿意续签、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明确提出签订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外,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中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第一次推行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或是国有制企业重组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中满十年且距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不够十年的。
(3)持续签订2次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沒有此方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要求的情况,续签劳动合同的。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自劳动力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视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之一的“持续工作中满十年”如何计算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第九条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要求的持续工作中满十年的起止時间,理应自用人单位劳动力之日起测算,包含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参加工作时间。”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后能够消除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条例全文》第十九条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的标准、程序流程,用人单位能够与劳动者消除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是以进行一定工作目标为限期的劳动合同:
(l)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使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录取标准的。
(3)劳动者比较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的。
(4)劳动者比较严重渎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导致重特大危害的。
(5)劳动者另外与别的用人单位创建劳务关系,对进行本企业的工作目标导致比较严重危害,或是经用人单位明确提出,拒不纠正的。
(6)劳动者以诈骗、威逼的方式或是趁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反真正含意的状况下签订或是变动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追究其刑事处罚的。
(8)劳动者生病或是非因工受伤,在要求的诊疗满期后不可以从业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中的。
(9)劳动者不可以担任工作中,通过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10)劳动合同签订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特大转变,导致劳动合同没法执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內容达成共识的。
(11)用人单位按照破产法要求开展重组的。
(12)用人单位生产运营产生严重困难的。
(13)公司调产、重特大技术创新或是运营模式调节,经变动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别的因劳动合同签订时需根据的客观性经济发展状况产生重特大转变,导致劳动合同没法执行的。
不难看出,假如劳动者在无固定不动劳动合同期内发生了之上14种状况的一切一种时,用人单位都能够消除该合同书。
5、用人单位回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出现哪些的不良影响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用人单位自劳动力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意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理应向劳动者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用人单位违背此方法要求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不难看出,假如用人单位自劳动力之日起,即从劳动者逐渐在用人单位工作中的那一天起,满一个月但又不满意一年,用人单位沒有或是回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付款给劳动者二倍的薪水。假如满一年后,用人单位依然沒有或是回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是不是全部劳动者都应当与企业签订竟业协议书
依据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并不是全部劳动者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竟业协议书,涉及到保密性责任的劳动者能够签订竟业协议书,假如压根沒有保密性的必需,则不用签订竟业协议书。我国针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并不是强制性条文,既能够签还可以不签,而签订协议书的劳动者仅限用人单位的高級管理者、高級专业技术人员和别的承担保密性责任的工作人员。
7、签订集体合同是公司的强制责任吗
集体合同是公司与公会签订的以劳动者标准为管理中心內容的书面形式团体协议书。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要求,企业员工能够就劳务报酬、上班时间、歇息请假、劳动者健康安全、商业保险褔利等事宜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议案理应递交员工代表大会或是全体人员员工探讨根据。集体合同由公会意味着员工与公司签订;沒有创建公会的公司,由员工举荐的意味着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理应申报劳动者行政机关;若劳动者行政机关自接到集体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质疑的,集体合同自即日起起效。依规签订的集体合同对公司和公司全体人员员工具备约束。员工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标准和劳务报酬等规范不可小于集体合同的要求。不难看出,签订集体合同并不是公司的强制责任,公司能够签还可以不签。
8、如何处理因劳务报酬和劳动者标准承诺未知而产生的异议
依据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要求,劳动合同对劳务报酬和劳动者标准等规范承诺不确立,引起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再次商议;商议不了的,即可用集体合同要求;沒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要求劳务报酬的,推行同酬;沒有集体合同或是集体合同未要求劳动者标准等规范的,可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9、公司公司分立后,以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还合理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要求:“用人单位产生合拼或是公司分立等状况,原劳动合同再次合理,劳动合同由承续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再次执行。”不难看出,用人单位在运营全过程中假如发生了合拼或公司分立等情况,只需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仍在有效期限内,那麼新创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承继该劳动合同。在这里状况下,劳动者是能够拿着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去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
10、劳动者在什么状况下能够单方终止合同
依据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者能够单方消除劳动合同:
(1)未依照劳动合同承诺出示劳动防护或是劳动者标准的。
(2)未立即全额付款劳动者劳务报酬的。
(3)未依规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金的。
(4)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危害劳动者利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要求的情况导致劳动合同失效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劳动者能够消除劳动合同的别的情况。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假如以暴力行为、威协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或是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劳动者能够马上单方消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前告之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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