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华黔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汪筱竹与被告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泰璟貿易有限公司、海南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投资控股公司有限公司、海口市泓烨企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定无效合同纠纷案件一案
時间: 2021-04-20 20:50
广东广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
公 告
(2020)粤01民初2064号
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泰璟貿易有限公司、海口市泓烨企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审理上诉人广州华黔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汪筱竹与被告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泰璟貿易有限公司、海南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投资控股公司有限公司、海口市泓烨企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定无效合同纠纷案件一案,因大家失踪,没法送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粤01民初2064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准予上诉人广州华黔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汪筱竹撒诉。诉讼费用4916900元,递减扣除计2458450元,由上诉人广州华黔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汪筱竹压力。自传出本公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责编:冯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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