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平与李敏青、李江萍、劳天毅、劳咏然、广州悠托彼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广州市粤房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粤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两案
時间: 2021-03-31 17:32
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25437、25436号
广州市粤房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刘小平与李敏青、李江萍、劳天毅、劳咏然、广州悠托彼邦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广州市粤房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粤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两案,我院早已案件审理结束。因为你方失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你方公告送达我院(2020)粤01民终2543花了7天时间民事诉讼裁定书,裁定以下:此案按上诉人刘小平撤销上告解决。一审判决始行裁定书送到之日起产生法律认可。二审案件受理费 6286 元递减扣除 3143 元,由上诉人刘小平压力。(2020)粤01民终25436号民事诉讼裁定书,裁定以下:此案按上诉人刘小平撤销上告解决。一审判决始行裁定书送到之日起产生法律认可。二审案件受理费 5946 元递减扣除 2973 元,由上诉人刘小平压力。本裁定为审核裁定。始行公示传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编:冯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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