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提供最新的公司新闻、行业资讯、API产品、帮助支持等信息

联系我们

外国企业代表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吗?

外国企业代表处能够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吗?

不能。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具有中国法律法规实际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法律主体、不能立即与劳动者创建劳务关系;但外国企业代表处能够根据劳动派遣的方法劳动力。

外国企业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又被称为外国企业在华长驻代表组织,一般代表外国企业开展与外国企业商品或是服务项目相关的市场调研、展现、宣传活动,或是与外国企业商品销售、服务项目出示、地区购置、地区项目投资相关的联系主题活动等。外国企业代表处沒有单独主体资格,不可以在我国地区立即从业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要求,“我国地区的企业、私营经济机构、民办非企业企业等机构(下列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创建劳务关系,签订、执行、变动、消除或是停止劳动合同书,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因而,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具有中国法律法规实际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法律主体,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

有关外国企业代表处的劳动力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管理方法外国企业长驻代表组织的暂行条例》第11条开展了确立:“长驻代表组织租赁房子、聘用工作员,理应授权委托本地外事办服务项目企业或是我国政府特定的别的企业申请办理。”回到搜狐网,点击查看

责编: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

现在注册,免费试用所有产品

免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