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慧昌: 你与本企业于2016年 6 月 30 日签署《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2019 年6月 13日你向本企业递交辞职申请书,但没完成辞职手续。因为你2019年5月 9 日迄今仍未到岗工作中,早已持续旷职超出 15个工作中日,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决策从 2019年 10 月 28 日起消除与你的聘请关联。你要在接到本通知单后 15 个工作中日内到本企业申请办理离职交接办理手续。贷款逾期未办的,有关法律依据由你本人担负。自传出本公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告知。 青岛市北区市财政局负债服务站 2019年 10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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