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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哪两个方面的风险

2016-07-13 08:57  来自互联网  【大 中 小】【复印】【我想纠错】

一是价钱风险性。包含:报价计算误差。少报新项目。

二是工作量风险性:包含:工作量测算的不正确。对固定不动总价合同,小区业主有时候也给工作量明细,有时候仅给工程图纸、标准让承包商算标。承包商务必对工作量作用心核查和测算。假如工作量有不正确,由承包商承担。因为工程项目范畴不确定性或费用预算时建筑项目未列全导致的损害。对固定不动总价合同,假如小区业主用前期设计文档招标会,让承包商测算工作量报价,或虽然施工图早已进行,但做标期过短,承揽没法详尽结转,一般仅有按工作经验或统计数据估计工作量。这时候承包商处在左右为难的处境: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沒有竞争能力,不容易招标。算低了,自身要承担责任和亏本。在具体工程项目中,这是一个选用固定不动总价合同产生的客观性的难题,在这些方面承包商损害经常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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