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终2256六号
广州市云上云企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人鲁星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云上云企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吴丹,原审第三人广州市富力地产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一案早已案件审理结束。因为你失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要求,向你公告送达我院(2020)粤01民终2256六号民事诉讼裁定书,裁定以下: 准予上诉人鲁星撤销上告。一审判决始行裁定书送到之日起产生法律认可。二审案件受理费2907元,递减扣除1453.5元,由上诉人鲁星压力。本裁定为审核裁定。自传出本公示之日起,历经六十日即视作送到。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