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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未到期 ,沧州“太平洋保险”为何拒赔...

近日,群众郭先生向专升本报名帮办新闻记者寻求帮助,他在2019年7月11日入保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金佑人寿保险分紅型乐享百万诊疗)。2020年9月30日,他被医院门诊诊断为胃癌,三次住院治疗,车险公司三次赔偿。但是,最近他却被告之,保险合同已被停止。

“大家签署的保险合同应该是2021年7月10日期满,可现如今合同书未期满便被停止,我要个叫法。”郭先生说。

郭先生的保单

【记者暗访】 郭先生告知新闻记者,2020年9月30日,他身体不舒服,到医院体检后被诊断为胃癌,他立即将状况告之为他申请办理我国太平洋人寿业务流程的保险业务员王雯凤。他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8日三次住院,在社保报销后,剩下的住院治疗医疗费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依照医院门诊的治疗方案,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1月2日,我又2次住院。可我住院后找到保险业务员王雯凤,却被告之,我的保险合同早已被停止,车险公司拒保住院费。”郭先生说,保险业务员王雯凤强调终止合同的缘故是2014年他曾因出现意外车祸事故造成 骨裂住过院。

“2019年7月,我入保以前早已属实向保险业务员王雯凤表明了2014年出现意外遭受车祸事故的相关状况。王雯凤说‘没事儿’,也没要我出示骨裂住院治疗的病史,且迅速帮我购买保险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金佑人寿保险分紅型乐享百万诊疗的保险险种。”郭先生搞不懂,2020年9月他生病后持续三次的住院花费车险公司都予以索赔,为何接着的住院治疗医药费不会再索赔?他想要知道车险公司为何单方停止了保险合同。

郭先生觉得,保险业务员在申请办理购买保险时,使他递交什么资料他就递交什么资料。现如今保险理赔,车险公司不肯赔偿,便拿之前以前遭受车祸事故未登记而言事,确实不当之处。“再者说,患胃癌和以前出现意外骨裂沒有一切关联。保险合同到2021年7月10日才期满,到顶额度是200万元,迄今所赔偿的额度远远地不上200万元。”郭先生说。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新闻记者就这事联络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相关工作员查看了郭先生的保险单详细信息,告之新闻记者:车险公司曾依据与郭先生签署的合同书承诺,三次开展赔偿。在开展第三次赔偿时,保险业务员与郭先生商议消除了保险合同,因而不用再开展赔偿。

工作员说,郭先生如有疑问可根据法律法规方式处理。

接着,新闻记者又联络了郭先生。郭先生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早已从他的帐户划走了2020年7月到2021年7月的保险费用,却不再次执行合同。车险公司单方终止合同,仍未与他商讨终止合同的事项,他与亲人也仍未签名消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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