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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合同违约,需赔偿对方损失和可得利益

《中华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部“社会发展的百科辞典”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紧密联系。人民检察院新闻传媒总社发布“每日一‘典’”频道,每日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闪光点法律条文。今日,让我们一起看来第五百八十四条。

合同书违约,

如何赔?

可以看民法典有关条文:

第五百八十四条被告方一方不合同履行责任或是合同履行责任不符承诺,导致另一方损失的,损失赔偿费理应等同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含履行合同后能够得到的权益;可是,不可超出违约一方签订合同书时预见到或是理应预见到的因违约很有可能导致的损失。

来源于:人民检察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写:白玛央宗

修改稿:迪萨雅

审批:杨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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