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內容
1、工程范畴。
2、基本建设施工期。
3、正中间完工工程的动工和完工時间。
一项总体的基本建设工程,通常由很多的正中间工程构成,正中间工程的竣工時间,危害着事后工程的动工,牵制着全部工程的圆满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正中间工程的动工和完工時间作确立承诺。
4、工程品质。
5、工程工程造价。
工程工程造价因选用不一样的预算定额计算方式,会造成极大的价款差值。在以招投标方法签署的合同书中,应以招标时明确的额度为标准;如按前期设计总概算项目投资包干制时,应以经审核的概算项目投资中与承揽內容相对一部分的项目投资(包含相对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预算包干制,则要以核查后的施工图纸预算或综合性费用预算为标准。在工程建筑、安装合同中,能精确明确工程价款的,需予明文规定。如在合同签订那时候尚不可以精确测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预算加现场签证和准时清算的工程,在合同书中需明文规定工程价款的测算标准,实际承诺实行的预算定额、测算规范,及其工程价款的核准方法等。
6、技术资料交货時间。
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测、设计方案材料等,是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的根据和基本,发包单位务必将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客观性、立即地交由工程施工人,才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7、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的供货义务。
8、付款和清算。
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交易方式和支付方式因选用不一样的合同形式而各有不同。在一项工程建筑安装合同中,选用哪种方法开展清算,需彼此依据详细情况开展商议,并在合同书中确立承诺。针对工程款的拨款,需依据支付內容由被告方彼此明确,实际有以下四项:订金;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质保扣押金。
9、工程验收。
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工程验收方式、程序流程和规范,制订了相对的行政规章给予标准。
10、品质质保范畴和品质保证期。
工程施工工程在申请办理转交工程验收办理手续后,在要求的期内,因工程施工、原材料等缘故导致的工程品质缺点,要由施工企业承担检修、拆换。对工程建筑工程的品质保证限期一般都是有明确规定。
雷萍刑事辩护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民商法学校,自2007年起从业法律法规工作中迄今,申请办理了总数诸多的各种案子,理论基础扎扎实实,审理案件阅历丰富。专业领域有三,第一::包括债务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基本建设公交车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交易合同纠纷案等,第二:经济类违法犯罪,第三:婚姻生活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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