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详细介绍
甲企业关键从业工业设备的生产制造,在其中某部件是该企业关键发明专利,需对外开放协作生产加工生产制造。以便确保该部件特性合乎本企业的技术标准,另外也出自于管理方法的必须,避免关键发明专利泄露,该企业决策请一家模具厂为其专业制作生产制造某部件的模具,甲企业从模具厂选购模具,随后交到部件生产商乙企业,由乙企业依照甲企业的规定生产制造某部件。2014年4月,甲企业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6000万余元,成本费5200万余元,获得进项税金4000万元,在其中购入模具10套,产品成本五百万元,获得进项税金85万余元。现甲企业和乙企业签署合作合同,协议书中遭遇下列二种合作模式的挑选:
方式 一:甲企业采用租赁的方法,将模具租用给乙企业应用,甲企业向乙企业扣除模具租费。假定甲企业付款乙企业生产加工某部件的企业业务费为1800元/件,十月份生产量为5000件,甲企业付款某部件的业务费为900万元,模具企业租费450元/件,扣除模具的房租为225万余元。
方法二:甲企业在付款乙企业部件加工成本中去除出示应用机器设备的使用价值,不扣除模具租费。假定甲企业出示给乙企业应用的模具企业租费450元/件,在付款乙企业的加工成本劳务公司中作扣减项解决,扣减模具租费后,某部件的企业业务费为1350元/件(1800-450),十月份生产量为5000件,甲企业付款乙企业某部件的业务费为675万余元。
我想问一下甲乙企业在协议书中究竟承诺哪一种合作模式更省税呢?
(2)税收剖析
方法一的甲企业应缴税费剖析:
1、增值税:房租225×5%=11.25(万余元)。
2、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要求,用以非所得税应纳税额新项目、增值税免税新项目、集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入货品或是应税服务,其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中抵税。模具的租赁业务流程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要求的应税服务范畴,为非所得税应税服务,因而,购入模具付款的进项税金85万余元不可抵税,作进项税转出解决。
营改增非试点地域的企业:6000×17%-(800-85)=305(万余元)。
又依据营改增的税收法规要求,租赁动产抵押依照17%测算销项所得税,还可以抵税进项税。
营改增试点地域的企业:6000×17%-800=220(万余元)。
3、大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附加费:
营改增非试点地域的企业:(11.25+305)×(7%+5%)=37.95(万余元)。
营改增试点地域的企业:(11.25+220)×(7%+5%)=27.75(万余元)。
4、企业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非试点地域的企业:[(6000-5200)-900 225-(11.25 37.95)]×25%=18.95(万余元)。
营改增试点地域的企业:[(6000-5200)-900 225-(11.25 27.75)]×25%=21.5(万余元)。
5、应缴税累计:
营改增非试点地域的企业:11.25+305 37.95 18.95=373.15(万余元)。
营改增试点地域的企业:11.25+220 27.75 21.5=280.5(万余元)。
方法二的甲企业应缴税费剖析:
1、所得税:6000×17%-[800-(900-675)×17%)]=258.25(万余元)。
因为甲企业购入的模具不论是甲企业自购,還是出示给乙企业应用,全是用以甲企业的所得税应纳税额商品(机器设备),因而,该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金能够抵税。
2、大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附加费:258.25×(7%+5%)=31(万余元)。
3、企业企业所得税:
[(6000-5200)-675-31)]×25%=23.5(万余元)。
4、应缴税累计为258.25 31 23.5=312.75(万余元)。
从之上税收剖析得知,营改增非试点地域的甲企业,假如合同书中承诺的合作模式是第一种,其比第二种合作模式要多缴373.15-312.75=60.4(万余元)税金;营改增试点地域的甲企业,假如合同书中承诺的合作模式是第一种,其比第二种合作模式少交纳280.5-312.75=-32.25(万余元)税金。因而,合同书决策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决策税款的是多少,企业要减少税款,务必从合同书的签署刚开始。
【我想改错】 小编: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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