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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发包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与《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解析

为标准工程建筑建筑施工发包与承揽主题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方法,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合理抵制发包与承揽主题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保养工程建筑市场监管和工程建筑关键参与方的合法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是否属于转包以及行政处罚两年追诉期认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工办发〔2017〕223号),融合工程建筑主题活动实践活动,国家住建部制订《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方法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为恰当案件审理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依规维护被告方合法权利,维护保养工程建筑市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身心健康发展趋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融合审理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由最高法院审理联合会第1751次大会根据,已予今年1月3日发布,自今年2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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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各个主管机构及机关事业单位掌握在其中的关键点与难题,我管理中心特殊于三月在北京与杭州举行专题讲座培训机构,现将实际相关事宜通告以下:

一、培训计划

(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疑问难题讲解

1.民事法律关系标准的“毁约” 不列入违反规定发包情况; 2.进一步区别“转包”与“挂证”的认定解决,将《办法(试行)》中认定挂证的几类独特情况调节到转包项下认定查处; 3.总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后交给分公司执行认定转包的情况; 4.关键技术人员特殊环节并未签署劳动合同书的不视作转包; 5.增加施工单位“转付”工程进度款认定为转包的情况; 6.增加联合內部认定转包的情况; 7.已不保存《办法(试行)》中“工程施工合同中沒有承诺,又没经施工单位认同,施工企业将其承揽的一部分工程项目交给别的企业工程施工的”违法分包情况; 8.以“技术专业工作项目承包人”的称呼取代“工程分包企业”; 9.增加主管机构对司法部门、财务审计等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开展查处的要求,创建了违法行为认定解决工作机制; 10.增加行政许可追朔限期的要求。(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关键难题分析

1.合同效力的难题; 2.招标会发包的难题; 3.基本建设施工期的难题; 4.工程造价评定的难题; 5.实际施工人难题; 6.优先受偿权难题; 7.别的相关的难题。

二、讲课师资力量

1、国家住建部《完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研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执笔人及研究组副处长韩如波老师。

2、《解释》(二)拟定、终稿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某著名审判长。

三、学习培训目标

各主管机构有关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律师事务及造价咨询公司企业责任人;有关建设工程企业;有关建设工程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房产开发、工程项目项目风险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经理、律师顾问、法务总监、高级工程师、项目风险管理、市场开拓、商务沟通、招投标、采购管理、成本控制等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业务流程有关的工作人员等。

四、時间地址

03月十五日-03月17日(03月十五日24小时新生报道)地址:杭州

03月29日-03月31日(03月29日24小时新生报道)地址:北京

五、培训费

1.资费标准:

vip会员花费:200元/人(花费含会务费、教材费、师资费套餐),吃住统一安排,花费自立。

非会员花费:2800元/人(花费含会务费、教材费、师资费套餐),吃住统一安排,花费自立。

六、报名流程

1.电子邮件报考:索取申请表回执表,发送到电子邮箱 903731632@qq.com

2.电話报考,资询方法:卢教师

电 话:13205423929 010-5893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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