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措施
一是疫情防控措施花费。受疫情防控危害期内,依据我国和当地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提升的疫防物资供应、当场封闭式隔离防护措施、防护劳务公司工作人员薪水、通勤车辆和别的有关资金投入等产生的花费,发承包彼此理应依照具体产生状况申请办理当期纪录并签证,做为清算根据。
二是人工费。受肺炎疫情危害提升的劳务工人工资,由发承包彼此依据施工人员实名制认证結果、销售市场人工薪水和肺炎疫情危害期内进行的工程量清单明确。发承包彼此理应秉着求真务实的标准,申请办理当期纪录并签证,做为清算价差的根据。
三是原材料和机械价钱。受肺炎疫情危害导致原材料(机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等价钱出现异常起伏的,由发承包彼此依据具体原材料(机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的价格行情明确相对的差价,发承包彼此理应立即开展认价、申请办理当期纪录并签证,做为清算价差的根据。
四是工程施工降效提升成本费。因疫情防控措施规定造成职工和机械机器设备工程施工降效提升的花费,由发承包彼此依据具体情况商议明确;商议不可以达成一致的,受疫情防控措施危害的人工和机械使用量可依照我区现行标准工程定额人工和机械使用量规范的5%调增,价钱由发承包彼此依据有关签证明确。
五是其它杂费。包含但不限于疫情防控提升当场技术人员资金投入、因延期施工期产生的别的附加花费等,由发承包彼此申请办理当期纪录并签证,按实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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