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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租房合同范本 明确禁止违法群租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信息,北京住建委、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协同下发《关于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下称《通知》)。《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性文字提及,没经彼此被告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可在租用期内单方提升房租。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性文字提及,北京住房出租理应合乎工程建筑、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等层面的安全性标准,理应以原设计规划为定居室内空间的屋子为最少租赁企业,不可更改房子内部构造切分租赁,不可按医院病床等方法变向切分租赁。餐厅厨房、洗手间、生活阳台和地底储物间等不可租赁供工作人员定居。房子出租平均住房面积不可小于5平米,每一个屋子定居的总数不可超出两人(有法律规定抚养、养育、扶养义务关联的以外)。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性文字还提及,租用满期,出租方已不再次租赁住宅的,理应最少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承租方;再次租赁的,相同条件下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选择承租权。原承租方存有重特大毁约个人行为的以外。没经彼此被告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可在租用期内单方提升房租。

《通知》称,本示范性文字自公布生效日宣布实行应用,2008年版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BF—2008--060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BF—2008--0605)、《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BF—2008--0606)、《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BF—2008--1002)在租赁住房中已不实行应用。

来源于:中新网

编写: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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