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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扫二维码 呼和浩特市强化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2020-03-04 08:26:39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为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力保障乌海市老百姓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依据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8月1日,乌海市派出所下发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告知书》,內容包含租用房屋出租人的社会治安义务、租用房子承租人的社会治安义务、流动人口和出入小区管理、申报方法和內容、法律依据五个层面。

依照“谁租赁、谁承担”标准,房屋出租人为因素出租房屋管理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务必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协议。担负下列义务:(一)不可将房屋出租给无合理合法合理身份证的承租人。(二)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理应自房屋出租生效日立即将承租人的名字、身份证号、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报送房子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并签署出租房屋社会治安义务责任书。承租人为从肺炎疫情多发地域来呼工作人员的,出租方应该马上向房子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备案办理备案。(三)告之、催促、帮助租赁的流动人口依照要求申请居住登记、工商变更和领取暂住证。(四)发觉承租人运用出租房屋从业非法活动的,立即汇报房子所在城市公安部门。(五)对租赁的房子常常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和清除安全风险,确保承租人的定居安全性。(六)房产租赁关联变动、与承租人相互定居的工作人员产生变化的,房屋出租人理应立即报房子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

租用房子承租人的社会治安义务有:(一)提供自己以及他相互定居工作人员的合理合法合理身份证,属实出示基本信息。(二)对租用房屋转租借于的、相互定居工作人员产生变化的,立即告之房屋出租人或是其授权委托人。(三)不可运用租赁房子开展违法违纪主题活动。

在流动人口和出入小区管理层面,规定全部工作人员出入所属住宅小区的,要依照乌海市政府部门规定,扫描仪住宅小区出入二维码开展信息内容申请。来我区的流动人口,都需扫描仪内蒙古流动人口自助式备案二维码开展流动人口备案。

申报方法和內容以下:(一)到现居住地隶属公安机关申请。在疫情防控期内,可根据拨通派出所电话、微信网络申请、二十四小时警察局预定等方法开展申请备案。(二)申报信息内容包含出租方、承租人的有关个人信息及其出租房屋详细地址等信息内容。

该通知单确立,在疫情防控期内,出租方需相互配合搞好肺炎疫情清查、承租人员的监管等工作中,若房屋出租人或是其授权委托人、中介服务、用人公司未积极到公安部门申报基本信息备案办理备案或出租房屋产生肺炎疫情而未立即汇报的;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工作人员定居的;为别人违法违纪主题活动出示出租房屋的;阻拦民警依规执行出租房屋管理方法的;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开展惩罚;构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责刑事处罚。

[小编: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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