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09:32:21
中国青年网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3月12电(新闻记者王优玲)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室前不久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确立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选用电子方式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
依据通告,选用电子方式订立劳动合同,理应应用合乎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可视作书面通知的数据信息电文和靠谱的电子签字。用人单位应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转化成、传送、存储等考虑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保证 其详细、精确、不被伪造。合乎劳动合同法要求和所述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备法律认可,用人单位与员工理应依照电子劳动合同的承诺,全方位执行分别的责任。
(责任编辑:史翔宇_qhd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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