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提供最新的公司新闻、行业资讯、API产品、帮助支持等信息

联系我们

先签人事代理才做档案管理 人才交流中心被告违反合同法

先签人事代理才做档案保管 人才资源中心被上诉人违背担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08:41 南方都市报

  新闻通稿(实习新闻记者/甘雪明)奇胜家用电器(惠州市)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驻深圳市服务处和一小伙许某两上诉人,称深圳人才资源服务项目中心(下称人才资源中心)采用诈骗和威逼方式,违反规定与她们签署《人事代理协议》,而将人才资源中心告到法院,规定消除彼此的合同书。昨天,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

  据统计,许某于2004年10月担任于奇胜家用电器(惠州市)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驻深圳市服务处。两上诉人辩护律师称,依照相关要求,许某和企业须与人才资源中心签署档案保管协议,并授权委托人才资源中心存放许某的个人档案,才可办理许某的激发办理手续。同月26日,许某前去人才资源中心办理激发办理手续,在办理全过程中,人才资源中心相关责任人告之许某,须先与人才资源中心签署人事代理协议后,才可以为许某办理人事调动办理手续,不然未予办理。因而,许某和企业与人才资源中心签署了由人才资源中心出示的《人事代理协议》,并向其付款了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费总共RMB1240元。

  上诉人称,依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人才资源组织 收费分成行政部门事业性收费和运营服务型收费两一部分。《档案管理协议》归属于行政部门事业性收费,其花费是务必交的,而《人事代理协议》是运营服务型收费,归属于民事诉讼合同书,其花费应采用被告方同意标准,不可以把二者捆缚在一起开展收费。上诉人辩护律师说,现阶段,许多合乎入深圳市标准的人想从国内根据激发来深圳市,人才资源中心却以不办理《人事代理协议》就不给办激发为前提条件,无形之中是威逼想加入深圳市的人办理《人事代理协议》,违背了担保法相关要求。

  人才资源中心称,其办理的一切程序流程和方法全是按相关要求实行,并告之了被告方,不会有威逼,也不会有诈骗。法院根据庭审程序后,因为彼此不同意调处,人民法院将择吉日判决开庭审理結果。

 

文章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api@1dq.com删除

现在注册,免费试用所有产品

免费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