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标准电子产品售后维修服务纪律,维护保养消费者合法权利,自2019年3月27日起,章贡区工商管理局在管辖区范畴内进行历时一个月的治理行動,对iPhone等电子产品公司利用合同书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等难题开展集中整治。
前不久,有媒体曝光了苹果产品检修、售后服务存有“霸主条款”,造成消费者的不满意。如《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条款第四条要求:“假如检修不属于质保范畴,iPhone将保存被拆换的零件或商品做为其资产。”
对于此事,一名消费者协会责任人表明,“消费者选购的苹果产品后,无论三包期限内還是三包期外,针对所买商品以及零配件、构件消费者都有着使用权,并有权利对其占据、应用、盈利、处罚。针对苹果apple来讲,旧件具备一定的商品的价值,苹果apple假如必须旧件,能够 与消费者商议,折价认购。因此iPhone这一条款,违背了在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侵害了消费者的使用权、决定权和正当竞争权。”
本次重中之重治理经营人利用格式条款免去本身义务、加剧消费者的义务、清除消费者的支配权等违纪行为。“工商局将增加对iPhone等电子产品公司利用合同书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个人行为的监督检查幅度,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不合理合同书格式条款给予改正,对经营人利用合同书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同书利益的个人行为果断给予依法查处。”市工商局一名有关责任人表明。另外,我区各个工商局将相继进行该项治理行動。(赖闽芗新闻记者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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