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间:2020年07月13日 19:10:49 中财网
CFi.CN讯:??
?该项买卖为维科技术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向大股东维科投资控股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宁波市维科购置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服务项目的关联方交易,交
易额度为RMB6,680,908元。
?该项买卖未造成 上市企业主要经营的业务、财产、收益产生重特大转变,不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要求的重特大重大资产重组。
?以往12个月内,企业与同一关系人或与不一样关系人中间无该类买卖的关系交
易。
?此次买卖早已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大会决议根据,此次关联方交易无
要递交企业股东会决议准许。(一)买卖的基本情况
维科技术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大会审
议根据了《关于签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企业即日起现
有多个技改项目新项目中的土建工程和工程装修授权委托企业大股东维科投资控股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市维科购置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维科购置产业”)开展项目风险管理
服务项目,待定项目风险管理附加费为6,680,908元(在其中,东莞市维科充电电池一期PACK栋新项目
242,720元、东莞市二期新项目1,948,888元、南昌市新项目4,489,300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所述买卖归属于关联方交易,但不
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要求的重特大重大资产重组。 易。
此次买卖早已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大会决议根据,此次关联方交易不用递交企业股东会决议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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