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
(地址:
)
专利代理人
代为办理
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
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