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及消防安装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四川森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四川裕丰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关于
小区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发包一事,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二、工程位置:巴州区印盒路。
三、承包内容:(材料及工资)
1、设计施工图中给水加压泵之后的所有给水管道、建筑主体内的所有排污管道。
2、施工图纸内的防雷工程。
3、施工图纸中配电柜之后的所有电气工程。
4、所有的水、电、消防工程按图施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2、计价方式:按四川省2009年清单定额组价计价。材料、人工费的调整按当地最新颁布的调差文件执行。
3、乙方完成本合同总工程量以施工队伍垫资到±0到四楼时,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款,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下余工程款预留保修金后在一个月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个月内全部支付。
五、质量标准
本合同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并承担费用。
2、提供全套施工图纸。
3、负责解决处理周边关系及场地纠纷。
4、负责办理好乙方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5、派驻工地质量监督代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监督检查、隐蔽工程作好记载,签证及分项验收;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全部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2、乙方自行派驻现场施工员,履行施工技术及质量监督职责,做好各项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记录、签证等工作。
3、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4、乙方自行搭设临时施工用房和材料保管用房,作好安全、防盗、排水工作。
5、按时向甲方提供书面工程进度报告及各种验收报告和有关检查验收资料。
6、工程竣工时,整理好所有资料,报甲方备案和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各项检测并承担全部费用。不负担自来水,电力公司的入户、安装和验收费用。防雷检测应由甲方办理。
8、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9、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落实专职安全员,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因水电安装工程过程中出现的安全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0、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的施工任务。
11、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的指挥,服从甲方领导和监督管理,按本项目管理模式履行本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分部节点控制。
12、必须严格履行工序程序,积极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因水电预埋未到位而影响其他工序的施工。工期应与主体工期同步,安装,穿线等工序不得拖延其他工种的进度,由乙方造成的工期拖延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3、接受甲方监理,对生产安全、质量、工期监督。
14、乙方必须经常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社会治安教育、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违章作业、聚众闹事的事态发生。
15、乙方必须做好班前安全质量交底工作,进行过程控制,创优质争高速,为企业树形象争荣誉。
1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应达到符合各级部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消防由乙方全权负责验收合格。
七、工程进度
随主体工程进度,工期随土建工程工期延迟
60
天竣工。施工工期进度与土建同步。
八、开工时间
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九、税、费
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
甲方代扣。
十、竣工验收:
1、竣工前乙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2、工程竣工后,双方办清工程结算,按总价的1%预留保修金,余款甲方一次性结清。
十一、工程保修
1、按照《建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工程在法定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隐患和重大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对本工程按法定的保修年限内进行保修,竣工验收年后付清乙方预留的保修金。
3、若业主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人伪损坏的,乙方不予保修,由业主自行承担。
十二、安全责任
本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经济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宇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按本合同履约部分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安全及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伍万元整),待乙方进场正式施工时向甲方交纳15万元整(壹拾伍万元整)。在四楼楼面道完混凝土时退还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在十楼楼面道完混凝土时退还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如果在2013年3月30日之前,乙方不能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双倍退还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不能在甲方通知乙方正式施工时缴纳剩余的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前期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退还给乙方。
十五、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