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合 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接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就
工程内业资料承包给乙方,根据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供严格执行:
第一条:合同工期
第二条:合同清单总造价
第三条:乙方承担工作范围及职责
除质量保证资料以外的所有施工内业资料由乙方完成(含竣工资料);
内业资料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及费用;
乙方不保证常住施工现场。
乙方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完善竣工资料。
第四条:甲方职责
提供项目施工中所有质量保证资料、测量资料及综合文件材料;
完善内业资料签字认可;
乙方的食、宿及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施工中发生的项目变更及内业资料由甲方负责完善,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变更情况及资料;
竣工结算及内业资料由甲方完善。
第五条:乙方承包价款
包干总价:
(工程造价的
%),甲方如未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长一个月追加
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
第七条:结算方式
交竣工资料时结清全部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